轮廓标施工

时间:2019-04-27 16:26:03    浏览:1423

一般规定

轮廓标应在具备安装条件时施工。

在施工安装前,应对轮廓标的埋设条件、位置、数量进行核对。

材料

除设计文件另行规定外,轮廓标所用材料应符合现行《轮廓标技术条件》(JT/T388)的规定。混凝土基础所用的钢筋、水泥、细集料、粗集料、拌和用水、外加剂等材料,应符合现行《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》(JTJ 041)的规定。

所有钢构件均应进行防腐处理。除设计文件另行规定外,防腐处理均应满足现行《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》(GB/18226)的规定。螺栓、螺母等紧固件和连接件在防腐处理后,必须清理螺纹或进行离心分离处理。

施工

柱式轮廓标的施工

  (1)柱式轮廓标应按设计文件的规定量距定位。

  (2)混凝土基础可采用现浇或预制的方法施工,并应符合现行《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》 (JTJ 041)的规定,预制时应按设计文件的规定预埋连接件。

  (3)柱式轮廓标安装时,柱体应垂直于水平面,三角形柱体的顶角平分线应垂直于公路中心线,柱体与混凝土基础之间可用螺栓连接。

附着式轮廓标的施工

  (1)附着于梁柱式护栏上的轮廓标可按立柱间距定位,附着于混凝土护栏和隧道侧墙上的轮廓标应量距定位。

  (2)附着式轮廓标应按照放样确定的位置进行安装。反射器的安装角度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。安装高度宜尽量统一,并应连接牢固。

验收

轮廓标安装完成后应与公路线形协调一致。夜间应反光明亮、线条流畅。安装高度宜保持一致。

轮廓标的外形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。

柱式轮廓标应安装牢固,柱体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划痕、气泡、裂纹及颜色不均等缺陷。

附着式轮廓标应安装牢固、角度准确、高度一致。

钢构件表面防腐处理应满足设计文件的规定。